張咪澄清詐騙傳聞:不是我詐騙 是我“被詐騙”
8月26日下午,張咪與律師就涉嫌詐騙一事在京召開發(fā)布會。對于被齊麗英和黃子琦舉報為“詐騙犯”,張咪表示自己很委屈,并詳細描述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,澄清自己沒有詐騙行為,F(xiàn)場更對在場媒體申訴:“不是我詐騙,是我被詐騙。”
澄清點一:齊麗英與黃子琦主動拿錢出來投資
張咪與舉報人齊麗英與黃子琦的糾紛來源于投資音樂劇《北京一夜》,因此,在發(fā)布會上她詳細敘述了兩名舉報人加入該項目的過程。張咪稱,當時她在參與舞臺劇《中國一夜》的制作,而齊麗英和黃子琦都對這個項目很感興趣,向張咪詢問了下舞臺劇的相關情況。兩人經(jīng)過張咪的引薦,主動提出愿意拿出錢來參與該項目。
發(fā)布會現(xiàn)場,張咪解釋道:“在這個舞臺劇中,我一方面是擔任演唱者的工作,另一方面也起到跟制作方溝通的作用。英子(齊麗英)說過,這也是為她女兒進入演藝行業(yè)很好的機會。當時在簽署協(xié)議時,在場的共有4個人,我們也有筆錄記錄。英子(齊麗英)提出她跟合作方有溝通障礙,所以就以我的名義開設了一個?顚S玫馁~戶。鑒于這一點,我和英子(齊麗英)一起到建行用我的身份證開了這個賬戶。這個項目的總預算是一千萬人民幣,而她的一百萬只夠前期部分。也是因為黃子琦的資金一直未能進入,所以影響了制作進度。”
針對齊麗英所說的進度問題,張咪解釋道:“我覺得可能她是第一次投資文化項目,而《中國一夜》的進度和她個人期待的文化項目的制作時間出現(xiàn)了差別。”
“合同已經(jīng)生成,一旦撤資,她(指齊麗英)就構成了合同的違約。這樣她就把苗頭指向了我,讓我把100萬退還給她,還要100萬利息。我當時告訴她的是,我只是一個參與者,不是合約人,盡管如此,我還是在協(xié)助她同制作方進行溝通。”
談及與黃子琦的交情,張咪稱她一直認為與黃子琦之間的感情很友好,“跟她(黃子琦)很容易溝通,我最后見她是8月3號,在我家鄉(xiāng)伊春。那時候她看到我還很熱情。所以對我來講,23號晚上她的行為我感到非常震驚。”
澄清點二:因業(yè)務原因出國 主動報警非被逮捕
到今年7月,音樂劇因為各種原因進度受阻,張咪稱齊黃兩人開始流露撤資意愿,但由于她們與外方合同的約定,她們無法向外方提出撤資,所以就把苗頭指向張咪,讓張咪退還她一百萬以及一百萬利息。“沒想到她們越來越不冷靜,多次謾罵我,并屢次帶人到我住所找我要錢。我無法預知她會做出怎樣沖動的行為,出于自我保護,只好在7月30日向公安機關報了警,也搬了家。”
對于8月23日張咪在機場被機場帶走,并被舉報人指控是“密謀潛逃”。她解釋只是出差:“因為業(yè)務上的溝通的需要,我定了8月17日前往加拿大的機票,但由于簽證問題,延遲到8月23日出行。但當晚在首都國際機場,齊麗英及黃子琦帶著一群人搶走了我的護照、行李和我助手的手機,我被一群人圍困在車里”,并非如報道中稱自己因逃避警方逮捕而故意躲在車中。
張咪還表示當時由于齊麗英等“砸我的車,罵我是大騙子要出逃,同時還不停的拍照錄像”,自己為求自保當即報警,并非是黃子琦等要求警方至機場逮捕自己。“警察來后把我們雙方帶到了派出所分別做了問詢筆錄后,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家,但沒想到在我接受問詢筆錄的時候各種不真實的傳聞已被散播。對此,我倍感意外和委屈。”張咪表示自己所言非虛,并希望有關方面”及時公布機場監(jiān)控錄像,讓大眾全面的了解真相”。
澄清點三:我沒有詐騙,我是被詐騙
對于被舉報人指控為“詐騙犯”,張咪表示自己很委屈,并一再申訴“我沒有,我是被詐騙。”為了證明兩名舉報人投資的音樂劇確實是存在的項目,張咪及其律師出示了音樂劇《北京一夜》的相關畫冊和影像,力證此項目是正常的文化項目,并且正在運行中,F(xiàn)場他們還出示了一段視頻,證明該音樂劇英國導演來華期間,與齊麗英黃子琦還有過面對面的交流。但對于《北京一夜》什么時候能進行首演,張咪表示由于多種原因影響進度,自己對具體首演日期并不太清楚。
對于齊黃兩人投資款項為何會打入張咪本人的戶頭,張咪力證沒有挪用:“雖然這個賬戶是用我的身份證開設,但是我們有專門的人做監(jiān)管,?顚S,我沒有權利挪用這個賬戶一分錢。”對于舉報人出示的有張咪簽字的投資款項收據(jù),張咪律師解釋張咪簽署的只是一個收據(jù),只是證明張咪收到了這個投資款項,并不是借條。張咪也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沒有借過一分錢。
張咪代表律師還現(xiàn)場出示了《中國一夜》制作方代表法的澄清函,稱《中國一夜》只是正常的文化投資項目,項目處于執(zhí)行過程中,證實“張咪未挪用款項”。
(本文來源:網(wǎng)易娛樂 )